应用详情: 这篇用中国外交工作中的成绩来反衬出美国外交工作困境的文章,是由Politico的资深国际新闻记者纳哈尔·图斯(NahalToosi)撰写的。
薛宁兰介绍,在民法典编撰期间,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成立了一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起草的课题组,她作为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负责相关工作。“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由大学、科研机构、法律实务界从事这方面教学、研究及司法实务的专家学者等组成的学术团体。大家都觉得我国法定婚龄规定太高,应当作出调整,但又有不少人觉得降至18周岁,是不是步子有点大,就有人提出降到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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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0岁,女18岁,这是指男女结婚不得早于这个年龄,是法律对申请结婚登记男女的最低年龄限制,当时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早婚,防止形成‘童婚’。”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宁兰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在过去10年里,中国增加了外交上的投入,甚至超过美国成为了全世界外交使领馆最多的国家”,Politico的文章写道,“中国看起来不仅增加了其外交官的数量,而且他们还接受了远比前辈更好的培训,也比前辈在诸如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里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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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规定,中国人大网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曾解释道,第十八条中规定的“晚婚”是指超过法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3年以上初婚,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为晚婚;“晚育”是通常指已婚育龄夫妻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即妇女24周岁生育子女为晚育。~
《最后的镜中启示无修版》 同样,《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在修正中将“晚婚晚育”抹去。2015年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已经没有了2001年刚颁布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及“晚婚晚育”相关奖励的规定;到2021年修正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又新增了“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规定。